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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名是本人所签,但内容却货不对版?

发布时间:2021-08-06 18:35:45浏览次数:
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单位、个人间经济往来的增多,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迅速增加,许多文件物证借据、收条、合同等需要进行鉴定,其中要求鉴定文件上的签名字迹真伪的占了很大比例。
 

 
原告小林称小王索要天价利息,而小王否认此事称欠条上明确有小林的签名并且还按压了手印,利息的收取的费用都是经过双方认可的。在一审中,小林因无证据证明天价利息不存在事实而败诉。

小林不服重新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认为,原告小林认可借款一事并确实签署了欠条,但小林对欠条内容的真实性存疑,而欠条既表达了双方意愿,又是判定的关键,因此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欠条上内容的真伪进行笔迹鉴定。

接受委托后,鉴定人员对欠条进行了检验。发现欠条上存在诸多疑点:检材上“我接受每月支付利息20%”处的字迹与其他处字迹无论是字行空间搭配比例、还是字行的倾斜程度、笔迹的笔迹抑压力都发生了改变,这种情况应是更换了不同衬垫物书写导致的。随后,笔迹鉴定人员从笔墨同一性鉴定中证实了“我接受每月支付利息20%”处字迹是添加上去的。

二审开庭,在鉴定意见书证明下,法官宣判原告胜诉,并令被告支付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的费用。
 

 
上诉案件里的笔迹鉴定是一起典型的变造文件鉴定,变造文件指通过添加、涂改、刮擦、消退、掩盖、粘贴、拼接、挖补、换页、拆封等手段对原真实文件进行虚造内容或改变原有的内容,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。

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中心提醒,在进行司法鉴定之前请根据法院、律师或者鉴定人员的建议再选择做哪一类司法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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