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12日17时许,2007年12月12日17时许,东莞市樟木头镇怡安街33号的名典咖啡语茶店发生火灾, 17时07分,樟木头消防中队接到报警,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、21名指战员,于17时12分到达火灾现场,经过奋力扑救,大火于17时23分被扑灭。
火灾发生后,广东省委省政府、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,省委副书记、省长黄华华等省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,佟星副省长立即带领省政府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徐尚武,以及省政府应急办、省安监局、省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赶赴现场,对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给予明确指示。我市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李毓全,市委常委、市公安局崔建,副市长梁国英等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。
经过调查,东莞市“12•12”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消防责任制不落实,事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而导致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。火灾事故直接原因为名典咖啡语茶店一楼B区柜式空调机的电器线路短路引燃相邻可燃物所致。此次火灾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、9人轻伤,直接经济损失约57万元。
近几年来,我国每年发生火灾约4万起,死亡约2000多人,伤残人数约3000多人,每年的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10多亿元。那么火灾事故后,起火原因又是如何判断的呢。起火原因鉴定是属于痕迹鉴定的一种,通过微量物证,火灾蔓延和燃烧的痕迹,火场残留物的烧毁状态和特征规律,物证残存痕迹的分析,以及找到相关符合起火逻辑的证据等等来判断火灾起火原因。起火原因鉴定是一门科学性的学科,是需要有相关的鉴定资质才能够鉴定的,目前,广东明鉴司法鉴定中心开设火灾起火原因鉴定,如有问题欢迎致电咨询。
来源 | 机电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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